近日,浙江、重庆、河北、广东省财政厅陆续发布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、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。
浙江省下达土壤污染防治资金8854万元,用以支持浙江省本级、杭州市和衢州市的4个项目;水污染防治资金45297万元,用以支持嘉兴市、台州市、丽水市、淳安县、泰顺县、平阳县、海宁市等12个项目。
重庆市下达土壤污染防治资金9492万元,用以支持重庆市本级和涪陵区、大渡口区、南岸区、綦江区、大足区、璧山区、奉节县、石柱县等12个区县的19个项目。
河北省下达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0997万元(除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),用以支持邯郸市、保定市、张家口市、沧州市和衡水市本级及区县的7个项目。
广东省下达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677万元,用以支持广州市、深圳市、汕头市、佛山市、韶关市、东莞市等11个市的12个项目;水污染防治资金33616万元,用以支持广东省本级和珠海市、汕头市、韶关市、河源市等9个市的20个项目。
以下为具体资金安排情况。
浙江省


重庆市

河北省

广东省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