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生态环境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到2027年,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%。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,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,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,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(市、区)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。到 2035 年,美丽乡村基本建成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了四大项重点任务。一是构建各美其美、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格局。深入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;实施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;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引导;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指标体系。二是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;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;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和较大面积劣V类水体;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氨等臭气治理;综合治理乡村水土流失;长效保护乡村自然生态。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。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;加强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引导;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处置;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有效管控;加强重点区域系统治理。四是持续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。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;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;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。
附件为《实施方案》全文。
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》.pdf